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受理条件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等信息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审批结果

办理流程
1.申请(当场)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受理(当场) 1)受理审核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2)补齐补正材料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齐补正的,在业务系统中载明材料补齐补正要求。(当场)
3.审核(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方式包括材料审核、综合评定等方式。
4.审批(当场)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 5.办结及制证(当场)公示公告:业务系统将自动对外显示办理结果。(当场)
材料清单
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