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受理条件
备案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
审批结果


办理流程
备案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当场予以备案,并提供备案人加盖本部门专有印章的备案凭证,将备案信息表中登载的信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予以公布。备案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备案的,应当告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材料清单
1、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
2、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3、产品技术要求
4、产品检验报告
5、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
6、生产制造信息
7、符合性声明
8、证明性文件
